漳州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保持五个多月
发布时间:2021-01-07 19: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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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储能机厂家
前不久,我国各地城市先后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随后,漳州市也调整了,但是调整后,政策调整执行时间为: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12月31日。现在让我们来具体看看情况:
据介绍,2012年的7月初,漳州市新出台了公积金贷款政策。新政指出,目前漳州市首套房且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30万元。第二套房或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3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20万元。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职工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此前规定为缴满一年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门槛由原先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缩短为次月。在期限方面,贷款最长期限从20年调整为25年。
但是,对于新政,漳州市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按计划只执行到今年12月31日。对2012年7月2日前已审批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不得根据新政策重新审批,7月2日(含)之后至2012年12月31日已移交公积金中心收件的贷款按新政策执行,2012年12月31日之后恢复原信贷政策。